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号)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麻洲水厂扩建土建渗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供水水厂,主要为厂区内市政,输水管,清水池,废水池,辅助用房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投资约****.**万元,设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及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共设*人,其中招标方代表*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他
*、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按吉标管办字[****]**号文件要求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