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4-17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4-17 00:00:00
  •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 文   号:崇发改社会〔****〕**号

    成文日期: **********

​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浏览次数:

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项目建议书》(崇教体字〔******文件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吴彻路

、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崇仁一中田径场跑道上层维修、翻新、喷漆面积:*****.**平方米体育馆维修吊顶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筹措为崇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第一中学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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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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