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4-17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4-17 00:00:00
江西/抚州-2025-04-17 00:0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社会〔****〕**号
成文日期: **********
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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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教体函字〔****〕**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七届运动会场馆维修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吴彻路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崇仁一中田径场跑道上层维修、翻新、喷漆面积:*****.**平方米,体育馆维修、吊顶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筹措为:崇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第一中学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