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号)有关规定,现将遂川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路面破除修复、埋设电缆及套管、路灯安装等工程,***国道东皋路段长约***米、路面修复及开挖约****米、安装路灯**盏、电缆约****米。西庄路路段长约****米、路面修复及开挖约****米、安装路灯**盏、电缆约****米。井冈山大道两侧人行道路灯更新改造路段长约****米、人行道开挖和绿化带修复约****米、安装路灯***盏、电缆约****米。一个标段,财政审定金额为*******.**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企业必须是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评标办法按《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号)规定采用的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监察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七、其它
*、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按吉标管办字[****]**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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