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南皋路北侧9.28亩院落出租交易公告
2025-04-19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南皋路北侧9.28亩院落出租交易公告
北京-2025-04-19 00:00:00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南皋路北侧*.**亩院落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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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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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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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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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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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南皋路北侧*.**亩院落出租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朝阳区 / 金盏乡 / 长店村
标的**
名称: 院落 单位:
型号: 数量: *
拟出让用途: 公交场站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 一年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院落租金为空地 *****.**元/亩/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上付款。 *.无免租期。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 *.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地上物到期归甲方集体所有,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市政建设要征用、拆迁、腾退等占用乙方承租地时,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地上物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自动终止。 *.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进行 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 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 *、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该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 一并提交农交所。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该标的项目业态及出租用途为公交场站。 *.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 *.项目四至为:东至长店村兴一路,西至长店村空地, 南至南皋路,北至金色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中 亩场地有地上物,为房屋建筑,房屋占地面积为*.**** 亩,该建筑为原承租方自建自用,不包含在此次项目。 *.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清空场地(包含建筑物),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受让方不得在标的内搭建建筑物。 *.出让标的用于公交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出让方和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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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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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博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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