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福建-2025-04-18 00:00:00
晋江市静态交通智能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晋江智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晋江市静态交通智能融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欢迎合格的意向合作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附表*《标的一览表》。
*、招标内容及要求:本项目静态交通智能融合涉及*****个停车泊位,现寻求合作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工作任务。详见附表*《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资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负责本项目全部建设资金投资(不少于****万元)。
(*)建设范围:*个月建设期,包括标线标识、地磁感应器、扫描设备、监控摄像头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对接招标人已有停车管理平台系统。
(*)运营范围:**年运营期限,在合作期内,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由合作方负责项目停车位的运营管理(运营投入不少于****万元/年,包含运营期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 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可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号(宇源商务中心***室****室))。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随行易交易平台(网址:*****://***.*********.***/)。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该媒体,投标人须自行查阅,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招标人:晋江智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二期*#****室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号(宇源商务中心***室****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表*: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 |
银行账号:******************** 投标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前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表*: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作期限 |
停车实际收入分成值最高限价(采用年度收费率分档方式) |
投标保证金(元) |
* |
*** |
晋江市静态交通智能融合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①合作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所有停车泊位的建设任务;②运营期限为完成建设任务起**年。 |
收费率**%及以下,最高限价**%; 收费率**%***%(含**%),最高限价**%; 收费率**%***%(含**%),最高限价**%; 收费率**%***%(含**%),最高限价**%; 收费率**%***%(含**%),最高限价**%; 收费率**%***%(含**%),最高限价**%; 收费率**%以上,最高限价**%。 |
******.** |
注:*、停车实际收入分成值为在项目运营期间所收取的停车实际收入中中标人所占分成。收费率为指年度停车实际收入与停车应收金额的比值:收费率=停车实际收入/停车应收金额****%
*、投标人须对各当收费率对应的停车实际收入分成值进行报价,各档报价不得超过该档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收益内容:包含系统维护费、停车位固定使用费、停车实际收入分成等三部分组成,其中:
系统平台服务费:***万/年,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
停车位固定使用费:***元/个/年,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
停车实际收入分成:停车实际收入分成=停车实际收入×(**中标人停车实际收入分成值)
*、本项目所涉及的“年度”,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每一周年(***日,润年***日),下同。
采购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