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的东湖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试验检测进行校内公开比选,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人参与比选采购活动,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东湖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试验检测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
*、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比选
二、比选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备注 |
包* | 湖南工业大学东湖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试验检测 | 详见比选文件 |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应选人的资格要求:
*、应选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应选人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常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到**:**时,下午**:**时到**:**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应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委托获取应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壹式壹份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南省中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综合楼*********室)获取比选文件。
六、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提交应选文件地点:湖南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工业大学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比选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比选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比选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潜在应选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比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比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应选人认为比选文件或比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比选文件之日或比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比选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唐周
*、电话:***********
十一、比选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比选人信息
(*)名称:湖南工业大学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号
(*)联系人:聂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省中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综合楼*********室
联系人:唐周、柳宇
电话:***********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