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4-12-13 00:00:00
****武汉跨年消费季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商务部“消费促进年”及省商务厅跨年促消费活动安排,抢抓跨年消费与春节消费热潮,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武汉跨年消费季”活动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武汉跨年消费季”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活动时间:****年**月*****年*月
(二)活动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武汉跨年消费季”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全城联动”的原则,以“欢购新春,巳巳如意”为主题,突出“新春味”“武汉韵”“潮流范”,聚焦“以旧换新、节庆购物、餐饮消费、线上消费、商圈潮玩、商旅文体融合”六大板块,按照“*+**+*”模式,举办*场大型启动仪式,开展**场市级重点促消费活动,组织各区、各行业协会、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余场特色促消费活动,营造年味浓厚的节日氛围,激发消费活力。
本服务提供方需提供新春市集现场搭建及氛围布置、设计、视频制作、宣传推广、技术及安全保障。包括:
(一)****跨年消费季“巳巳如意”新春市集现场搭建及氛围布置
负责新春市集现场搭建、布展、物料及执行。含现场物料制作、搭建、设备租赁及活动现场执行,搭建与撤场人工、运输等。
(二)设计及视频制作
活动主视觉设计、延展物料设计,活动主题宣传视频制作,现场活动短视频拍摄与剪辑。
(三)宣传服务
对****武汉跨年消费季活动宣传,包括覆盖央级媒体、省市官方主流媒体的宣传(除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外);含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在内的新媒体推广;配合相关区、相关社区广泛宣传,组织居民积极参与活动,提升活动传播度、参与度。
(四)技术及安全保障
统筹落实各项活动环节的各类技术及安全保障。
三、项目金额
总费用控制在**万元(含)人民币以内。
四、承办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
公告期限为*天。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期内(****年**月**日—****年**月**日)报名。报名时须密封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六份):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
*、报价清单;
*、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方案);
*、投标单位相关案例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证明材料,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其它相关补充材料。
供应商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结果公示
武汉市商务局官网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武汉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黎黄陂路*****号武汉市商务局*号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