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005号)
2025-04-16
黑龙江/哈尔滨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005号)
哈尔滨/黑龙江-2025-04-1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包号:*包、*包

二、项目名称: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田昇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保障华庭**栋*号(*层商业)

被投诉人 *:黑龙江省领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外贸小区***号商服二楼

被投诉人 *:北林区民政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祥和街尚志胡同*号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乡孚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腰房村*组原腰房小学院内

相关供应商*:绥化市北林区谭笑菜业店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弘坤玉龙城一期龙翔苑**楼*号商服

相关供应商*:绥化市北林区泰威生鲜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农产品大市场蔬菜批发区(**)号库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包*:投标单位黑龙江乡孚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包*:中标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尚泽生鲜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投标单位绥化市北林区泰威生鲜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绥化市北林区谭笑菜业店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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