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5-04-15 00:00:00
浠水县丁标线行道树***棵、中大线行道树***棵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
拍卖公告
受浠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对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浠水县丁标线行道树***棵,蓄积量***.**立方米,起拍价******元(注: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万元)。
*、浠水县中大线行道树***棵,蓄积量***.**立方米,起拍价*****元(注: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号湖北聚圆典当行(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伐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日内付清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采伐;
*.拍卖标的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受领拍卖标的(必须先交清拍卖标的款),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约定要求采伐完成,并按委托方要求将采伐区域清场完毕,本公司接到委托方通知后,扣除拍卖佣金,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受领拍卖标的后,必须配合委托方在指定的林木采伐区域进行采伐,**日内将拍卖林木全部采伐清场完毕;
*.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拍卖收取收益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伐量的,不得再行采伐,退出采伐区域,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伐完余下的林木款;
*.买受人采伐林木、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涉及到林木采伐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
公司电话:************
咨询电话:***********(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丁标线*万元;*、中大线*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 **** **** **** ***
浠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 审核人:高晓
- 审核时间:********** **:**:**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 附件: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