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4-15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浩宇卫星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锂电池钢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富生路东侧、祥瑞路南侧
建设单位:泰兴市浩宇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浩宇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为泰州市泰兴市富生路东侧、祥瑞路南侧(大生工业聚集区)一家私营企业,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年该企业拟投资****万元在公司现址东侧新增用地******,新建标准厂房******,购置锻压机、排壳机、空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锂电池钢壳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亿只新能源锂电池钢壳、全厂形成年产**亿只新能源锂电池钢壳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月*日 至 *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废气 项目运营期危废仓库暂存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有毒有害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