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集团]南航地服系统员工素质类课程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15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南航集团]南航地服系统员工素质类课程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广东/广州-2025-04-15 00:00:00
南航地服系统员工素质类课程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地服系统员工素质类课程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南航地服系统员工素质类课程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服务类。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计划每年开发两门课程,合同有效期拟签订两年,预算总额为**万元(含税),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每门开发课程不超过**万元(含税),课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项目全流程管理、班组管理、服务意识、心理健康、团队营销、客户开发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认课程主题。每门课程分为三阶段进行课程开发总开发天数不超过**天,每天最高单价上限为*.*万(含税),具体内容如下:

阶段

内容

每期预估人数

授课

天数

培训对象

每天授课单价限价(万元/天)

每阶段单价限价(万元/阶段)

每门课程单价限价(万元/课程)

课程采购数量(门)

总价限价(万元)

课程内化

讲师讲授原版版权课程或课程设计思路,组织教员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共同完成课程内化,包括内部案例和场景的融入等。

*****

*天

地服部骨干教员和业务主管

*.*

*.*

**

*门

**

试讲定稿

讲师内化课程试讲后,进行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调整,讲师最终确定和整理讲师手册、学员手册、案例集、考试题库、教学工具等标准课程资料包,确保课程在实施阶段的标准性和培训效果的一致性。

*****

*天

地服部骨干教员和业务主管

*.*

*

讲师认证

后备种子教员的课程授课技能的认证培训。 由讲师及相关领导和教员担任评委,对课程进行评审。同时开展教员认证,从教员对课程内容的把握、是否运用适当教学方法和是否达到课程目标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为考核通过的教员授予该课程的讲师资质。

**

*天

后备种子教员

*.*

*.*

*、以上均为含税价(含税*%)。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

详见*.*条询比公告内容

广州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或提供****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曾经开具过的(有发票专用章)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张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提供上述资料的截图或扫描件,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日至*******;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信息大楼****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女士************

*.*系统技术支持:************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

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小时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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