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购决〔2023〕1号)
2025-04-15
河南/信阳
中标结果
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购决〔2023〕1号)
信阳/河南-2025-04-1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信阳/河南-2025-04-15 00:00:00
信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信财购决〔****〕*号)
发布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一、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信阳市汇美电器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金色水岸*号楼***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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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反映,本机关对投诉予以受理。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投诉事项*:建议被投诉人进一步规范质疑答复行为,做到全面、细致、完整答复。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对于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分)、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期承诺是否属于生产厂家证明(*分),是否符合生产厂家证明存在争议,争议事项涉及分数为*分,由于宏翔商贸总分**.**分,比汇美电器总分**分多**.**分,结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的“...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争议事项不影响宏翔商贸的中标结果。 综上所述,以上投诉事项不影响该项目的中标结果。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信阳市财政局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