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市级][材料设备]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1)-成交公告
2025-04-14
河南/安阳
中标结果
[河南省·安阳市·市级][材料设备]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1)-成交公告
河南/安阳-2025-04-14 00:00:00

[河南省·安阳市·市级][材料设备]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阅读次数:**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亮化照明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安财磋商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维保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年 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秦占、张树峰、朱铁岭(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以控制价为计算基数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民防路
联系人:李黎明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 号 ** 栋 ** 层 ** 号
联系人:邢利青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利青
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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