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种子种苗站 | 法定代表人 | 余佳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副***号行政中心*号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 | 期末数(万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承担林业种子种苗行业管理和外来品种、物种的引进,试种,推广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确保辖区内林业物种的安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举办单位 |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年,我区林业种苗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紧紧围绕国储林建设、****绿化造林工作、珍贵彩色树种省调控容器苗赠苗植树工作,全面开展种苗各项工作,现将全年种苗工作总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林业简证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省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实行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度,截止目前,累计延续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二)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委托华东院开展第二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已摸清柯城区域内种质资源分布情况,掌握已保存和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截至目前,已完成普查所有工作,编写的《衢州市柯城区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三)开展林草种子“双随机”抽查工作。对种苗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种苗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展开检查,同时对种苗质量、经营档案制度执行情况,标签和使用说明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检,并向种苗经营户进行宣传普法。此次检查共出动**人次,对辖区内的**家持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苗经营户进行检查。(四)为各类林业项目提供苗木保障。今年全区****绿化造林**.**亩、国储林集约人工林栽培****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后期补植工作,我区通过省调控苗木、项目招标采购及自行采购苗木等方式保障苗木供给,其中省调控苗木*.**万株。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区苗木业没有特色。我区种植的苗木多为中小型普通地栽苗。在区域性中小型普通地栽苗饱和的市场状态下,新品种培育引进不够,没有竞争力。(二)苗木品质不高,竞争力不强。我区市场上的苗木品种较为普通,当前形势苗木本来销路不畅,加上管理水平低下,品质下降,从而更难外销,经济效益差。(三)大部分苗企法经营的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差。(四)育苗林地不足。不同的苗木对于育苗林有着不同的要求,由于乡镇的土地规划建设,市场对于种苗的需求量少,也导致种苗培育的林地缺少,苗圃建设困难。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谋划建设保障性苗圃。依托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谋划建设保障性苗圃。相关苗木可作为本区绿化用苗,即解决绿化用苗缺口,又能增加植绿种树收益,形成苗木良性循环,促进我区相关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绿化种植任务及国储林项目等工程有序推进。(二)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违反林木种苗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打击假冒伪劣种子苗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三)开展用苗需求调查,制订今冬明春的绿化用苗计划,做好苗木调剂,以满足绿化用苗需求,促进我区****年国家储备林项目、绿化造林等工程有序推进。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