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海曙区气象路地段***********地块)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海曙区气象路地段***********地块)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 ***% ,项目业主为  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国骅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²,总建筑面积约******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²,地下总建筑面积约******²,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夏禹路隧道南侧,夏禹公园东面,紧邻庙后河

*.* 本次招标范围:分体式屋顶机、泳池三合一体除湿热泵、可变冷媒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及附属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万元。

*.* 交货期(含安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需要

*.*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质保期: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至少二个采暖期、供冷期。

*.*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配合总承包单位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安全等级要求:合格,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为主要投标产品(分体式屋顶机和可变冷媒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分体式屋顶机和可变冷媒空调机组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名,具有 / 资格。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其他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代建单位):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号***;*******;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

招 标 人(总承包单位):国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渡村

联 系 人:童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座**楼

联 系 人:李丹亚、丁雅文、杨诗雨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