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4-14 00:00: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彩钢瓦屋顶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号,屋顶彩钢瓦老化、锈蚀、变形,防水层破损渗漏,排水系统堵塞积水,附属设施(如采光板、天沟)损坏,现对彩钢瓦屋顶进行修缮,涉及屋顶面积约****平方米,屋顶结构为轻钢结构框架+彩钢瓦,屋顶高度约**米。
建安费约**万元。
*.*.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对上述彩钢瓦屋顶进行修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彩钢瓦表面锈蚀打磨、屋顶彩钢瓦表面清洁、屋顶彩钢瓦防锈底漆及面漆涂装、屋顶彩钢瓦修补、漏水点防水补漏、疏通排水系统堵塞积水、清理现场及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日历日内完成。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年*月至****年*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年*月**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整,下午**:**—**:**整(双休、节假日除外)将《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发彩色扫描件至招标人邮箱(**********@**.***)中,并致电招标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申请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 月** 日**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室(通京大道*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其他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截止之日*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单位不足*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需求、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无图纸,各投标人必须仔细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报价,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通市通京大道*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