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徽-2025-04-11 00:00:0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劳务外包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劳务外包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分前”;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燃料输送(或掺配或转运)劳务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生物质燃料破碎卸料劳务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燃料破碎(或卸料)劳务均予以认可为燃料输送(或掺配或转运)劳务。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委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拟 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请问:我单位拟委任专业技术人员为外包人员,具有相关操作证书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关意外险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外聘人员予以认可。如提供的人员为外聘人员,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险和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燃料输送(或掺配或 转运)劳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资料 ” 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 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商务文件初 步评审业绩不予计取得分;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个。
请问:投标人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需提供*个评审业绩,由于市场环境不景气,能否将投标人业绩数量减少为*个,以及若提供自****年至今以来业绩合同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第三部分:招标人澄清内容。
第三部分:招标人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和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燃料输送(或掺配或转运)劳务业绩。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满分修改为*分,注*修改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予以计取得分”,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个。”。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报价修改为**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休宁路 ** 号
邮 编:******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