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口屯镇孙台村17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2025-04-14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大口屯镇孙台村17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天津-2025-04-14 00:00:00
天津-2025-04-14 00:00:00
宝坻区大口屯镇孙台村**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孙台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孙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大口屯镇孙台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孙台村**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签订合同时需缴清第*年承包费,同时缴纳*年承包费作为押金,押金可抵后*年承包费。 *.竞价前需自行确认土地现状,以发包亩数为准,不在实际测量,且合作社不对发包土地进行清理报名及认可以上内容,成功竞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 *.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撂荒;严禁种植林果、苗木、草皮、挖塘养鱼等行为;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物品;严禁硬化土地、取土、卖土,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如有上述行为,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费用不退,并追究其全部责任,并对该地块重新发包。 *.承包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必须按照政府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如有发现,所受处罚由受让方负责,出让方可终止合同,并不退合同价款。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可对所承包土地进行转包。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期满后承包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年秋季收割后不许播种农作物,承包期内,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服从,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所得,遇到国家使用土地应无条件腾出,合同终止,并退回剩余合同金额,出让方不再作任何赔偿。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