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安徽-2025-04-14 00:00:00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患陪护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和投标人提问作澄清答疑如下:
【疑问*】对于“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备方案”中,“ *、管理人员(与护理员不可兼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证书、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 * 分,本项满分*分; ”
一般为先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再取得主管护师证书,属于高一级职称包含低一级证书,请问如果提供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证书,不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是否可以给与加分?
【回复*】护士执业证书为资格证书,并不要求护士执业证书为在注册状态,有过医院工作经历即具备护士执业证书;主管护师为护理职称,曾被医院聘任为主管护师即具备主管护师职称。要求两个均要提供。
【疑问*】对于“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备方案 ”中,“*、护理员具备(与管理人员不可兼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取得护理员资格证书*年以上,每有一个人得*分, 本项满分 * 分。 ”
一般为先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再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请问提供护士执业证书,不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或护理员资格证书是否给与加分?
【回复*】本评分项只要求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或护理员资格证书。取得护理员资格修改为*年以上。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第*.*.*(*)人员配备方案:“*、管理人员(与护理员不可兼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证书、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名得*分,本项满分*分;*、护理员具备(与管理人员不可兼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取得护理员资格证书*年以上,每有一个人得*分,本项满分*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资质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虽然具备“护士执业证书、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能够更加专业的提供护理服务,更好的和医生、护士进行沟通,但此类证书、职称只能是医疗从业人员才有资格考取的。本次招投标的内容是病患陪护服务,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医疗护理员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不具有参加“护士执业证书、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考试、评定的资格,因此,该项要求实际上超过了招标项目的要求。
【回复*】该评分标准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首先是护理人员具备护士资格,该要求高于陪护护理的要求;其次,****年*月**日,五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首次提出了医疗护理员的培训要求,****年之后才开始有医疗护理员培训、发证,加之疫情影响,要求对护理员取得护理员资格*年以上,实际上也属于高于项目的要求。
【回复*】护理员具备(与管理人员不可兼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取得护理员资格证书*年以上。更改调整为: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取得护理员资格证书*年以上。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本公告修改条款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