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4
河南/三门峡
中标结果
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三门峡/河南-2025-04-14 00:00:00

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浏览量:**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评审日期:***** **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采购取证设备一批,包含智能终端综合取证工作站、电子物证现场取证系统、云数据取证设备

河南源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大曌国际*幢******室

******.**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

智能终端综合取证工作站

海弘连

上海弘连火眼手机取证系统*****

*

*

电子物证现场取证系统

海弘连

上海弘连刀锋现场快取系******

*

*

云数据取证设备

海弘连

上海弘连雷电云取证系统******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员丽雅杨林森李永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代理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经四路与园通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楼

联系人:崔丹、张志慧、牛书全、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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