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南陵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南陵县土塘乡村振兴研学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14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南陵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南陵县土塘乡村振兴研学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安徽-2025-04-14 00:00:00

南陵县土塘乡村振兴研学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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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南陵县土塘乡村振兴研学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南陵县土塘乡村振兴研学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三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陵县三里镇富民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高文玮***********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座***

联系人及电话

马素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文保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苏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二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王挺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设计负责人:王祥

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景德镇市航空旅游体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展教及布展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清远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规划布展及装饰工程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天地间博展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维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李慧娴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设计负责人:王少栋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歙县黄宾虹故居展陈改造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若禹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筑蓝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美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山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大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戴礼燕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

施工负责人:宋棉华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设计负责人:江辉

证书名称:工程师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广州海事博物馆建设工程陈列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价:*******.**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安徽若禹建设有限公司、天地间博展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汇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安徽中旗艺术展览陈列有限公司、江苏大美天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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