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5-03-28 00:00:00
关于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号楼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号楼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发改行审〔****〕**号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号楼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共娄底市委党校: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号楼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和《娄底市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娄政办发〔****〕**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号楼修缮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东***号;主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门窗空调系统、***显示屏、热水系统、净水系统、宿舍生活设施装饰等;
三、项目单位(法人):中共娄底市委党校。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货物采购**万元,设计、概算、监理等费用**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娄底经开区、娄星区和市财政局共同承担。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附后。
七、本项目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共娄底市委党校*号楼修缮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核准 |
|
施工 |
|
|
|
|
|
|
核准 |
|
监理 |
|
|
|
|
|
|
核准 |
|
设备 |
|
|
|
|
|
|
核准 |
|
材料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设计*万元、监理**万元,施工***万元,设备**万元。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事项:(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四)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一)、(二)、(三)款规定标准的。 ****年*月**日 |
-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