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财政局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交易公告
2025-04-14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义乌市财政局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交易公告
金华/浙江-2025-04-14 00:00:00

义乌市财政局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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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财政局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自行采购项目),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财政局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配送(包括禽肉类、冷冻、水产、豆制品、食用油、米、面、调味料等所有食堂所需物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采购预算:*******元/年。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潜在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号*楼。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联系方式等。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号*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义乌市春晗路***号*楼***开标室。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阳春,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灿,联系电话:******************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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