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挂牌披露
2025-04-17
山东/淄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山东齐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挂牌披露
淄博/山东-2025-04-17 00:00:00
淄博/山东-2025-04-17 00:00:00
山东齐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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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齐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老股东中新房太通实业有限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本次转让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万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淄瑞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瑞会师审字(****)第****号《审计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债权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及相关在建工程,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债务,转嫁经济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完成工商变更后*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成出资义务,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