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4-1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南京/江苏-2025-04-11 00:00:00
南京/江苏-2025-04-11 00:00:00
六合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及周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包含道路改造类或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类)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承接。 *、其余内容不做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