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广东-2025-04-09 00:00:00
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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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道路灯照明设施修复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页的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分): (*)?技术职称(*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分): (*)?技术职称(*.*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 |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号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 * 座 *** |
联系人:沈先生 |
联系人:何小姐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