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TCZX-202504GL-001001001)招标公告
2025-04-11
湖北/咸宁
招标采购
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TCZX-202504GL-001001001)招标公告
咸宁/湖北-2025-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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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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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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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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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 建设规模:***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建安费约****.**万元,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约***.*万元。***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分两段:第一段麦市至沙堆段,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路线起于麦市镇以东李塅村***国道老路,后于麦市镇以南绕避镇区,走关刀镇以北并沿菖蒲港河北岸布线,止于利和村与***省道平交,路线长约**.*****。第二段大坪至北段,路线总体为东西走向,路线起于大坪乡与双龙路交叉节点,至港下黎家跨越铁柱港河,在庄前桥附近汇入***国道老路走廊,沿老路改扩建至北港镇大界村,止于湘鄂省界,路线长约**.*****;路线全线总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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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二期)施工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合同价审核;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发承包合同的过程结算,完成交(竣)工结算审核。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其中服务期为跟踪审计服务期,其服务期为暂定时间,实际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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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项目建设工期按**个月控制(具体工期按施工项目的实际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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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能力: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证件的扫描件);
②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证件的扫描件);
③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项****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结算审核业绩(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及结算审核咨询报告的签章页);
④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提供证件的扫描件)。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
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上述①*⑦点要求的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自身为中小企的,可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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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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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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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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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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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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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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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