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02-05 00:00:00
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铁路专用线护坡及排水沟施工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铁路专用线护坡及排水沟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现将投标人疑问做如下回复:
关于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职称不限定职称证书中的具体专业名称,目的是要求专业人员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如投标人认为证书中的专业类别不足以体现符合“建筑工程类” 要求,可另附证明材料。
想请问根据项目施工内容,岩土工程、地质工程、水工环等是否符合建筑工程类职称的要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此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含附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的回复内容为准。
招标人: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室
联系人:蒋伟、付如涛、曹志强
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铁路专用线护坡及排水沟施工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铁路专用线护坡及排水沟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现将投标人疑问做如下回复: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
“**.: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招标文件、合同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据实结算。
*. 合同条款中合同协议书: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第二条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
*.合同价格形式:第 (*) 种:
(*) 单价合同 ;
(*) 总价合同 ;
(*) 其他形式合同 ;
*.合同专用条款中**.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修改为:
**.*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第*条。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前述第**.*款约定的以外,因市场价格(含人材机等)的变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税金税率变化除外,即:税率发生变化的,依据开票时间按不含税价不变,税金据实调整)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因报价时采用的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考虑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要调整方案,造成费用增加的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因天气、地形、施工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采取临时措施增加的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发生交叉作业而增加的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排水、基坑内积水排水等费用不论实际数量多少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所有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不论发包人是否同意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为应对临时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设备、取水设备等,所增加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非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施工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移机等,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其他:
*)对符合变更要求的工程数量和工程项目的变化及其他因素对措施费及不可竞争费进行调整;
*)工程变更所发生的签证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变动,必须在工程变更内容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上报变更预算进行审批,过期不予受理,审批后的变更预算随工程进度结算办理支付;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如有与招标文件、图纸、招标答疑有冲突、重新划分的招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的,对发包人有利的,按照其投标文件执行,不利于发包人的,按照招标文件、图纸、招标答疑执行;
*)承包人使用农民工及其它劳务用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与其签定劳务合同,并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务工资,否则,造成后果自负,同时发包人可直接使用承包人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劳务合同及劳务工资支付明细表及支付情况需报发包人备案。
*)本工程项目经工程审计复审核减的,发包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或从承包人在发包人施工的其他工程项目款项中直接扣除。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包含在本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中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第(*)项。
(*)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按照相同或类似单价计算;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无类似单价的(另行委托的项目也按照本条执行),结算依据(预算费用作价原则):
**=**%×**(单位:人民币元)
**:调增价款;
**:按现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电力预算定额(**** 年版)、国家政策性文件(截止到本标段工程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已颁发并执行的文件)计算的预算费用,不足部分参照安徽省定额。
①材料价格:价格采用工程所在地信息价,不足部分可参照淮北周边地区信息价,采用信息价的顺序以工程所在地为起点由近及远。淮北及周边地区信息价中不足部分的材料价格,由承包人组织询价,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后采用。
②设备价格(含建筑工程设备):采用实际采购价格。
③《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配套电力预算定额(**** 年版) 、安徽省定额等无相应子目的,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价款, 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执行。
注:设计变更特殊说明:单次设计变更金额在±**万元以内的,承包人自行承担变更费用,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单次设计变更金额超过±**万元的,合同价格据实调整。其他签证和变更文件有业主有要求的按照原则执行。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无相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价款, 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具体组价原则为: / 。
(*)推迟开工执行 *.*.* 条,暂停施工执行 *.* 条,工程变更执行 **.* 条,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执行 **.* 条规定。
*.本项目最新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工程量清单中的石头以及土方在采购前需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项目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
此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含附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的回复内容为准。
招标人: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刘振乾、付如涛
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