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治超设备维修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2024-12-06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灵璧县治超设备维修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宿州-2024-12-06 00:00:00
安徽/宿州-2024-12-06 00:00:00
灵璧县治超设备维修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灵璧县治超设备维修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一、灵璧县治超设备维修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比选,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响应总报价(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体: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