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明德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12-11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明德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4-12-11 00:00:00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明德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明德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明德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特瑞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肥东县经济开发区荷花路北侧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全遮光抗菌阻燃窗帘(含布带)、医用抗菌阻燃隔帘(含A钩)、隔帘轨道

品牌:特瑞、特瑞、特瑞

规格型号:定制、定制、定制

数量:****平方米、****平方米、****米

单价:**元、**元、**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曙文、孔祥云、刘嘉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联系方式: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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