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山东-2025-04-11 00:00:00
高自然资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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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规告字[****]**号 ***************** ****年*月**日
经高唐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城路南侧、滨湖雅居东邻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平方米 |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备注: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年。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号)及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高房建条【****】*号)文件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进行。本地块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交易期间竞买人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土地交易入口进行竞价。
(二)竞买保证金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于****年*月**日**时**分前交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以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否则,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请竞得人在成交后一小时内将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竞得公司营业执照、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开户银行及账号等材料信息扫描件发送至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我局将在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录入上述信息并发布成交结果进行公示。若因竞得人未及时发送上述信息造成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时间延误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本次公开出让土地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本公告未竟事宜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须知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四)现场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
出让地块的踏勘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到我局土地利用科(***室)咨询。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在公告期(****年*月*日前)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五)申请人在办理土地竞买相关事宜时,需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昌府区昌润路***号市政务中心三楼**办理窗口,电话:************)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请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土地交易入口、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查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和西路***号)、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号)
联 系 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