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纳米银医用抗菌敷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4-36-10382)评审结果公示
2025-02-13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纳米银医用抗菌敷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4-36-10382)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合肥-2025-02-13 00:00:00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纳米银医用抗菌敷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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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纳米银医用抗菌敷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评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的委托,对纳米银医用抗菌敷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时**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个。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合肥新安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报价:**元/片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报价:**元/片

公示期:自****年***日至****年***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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