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本级迁址至科创园项目(装修改造部分)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廊坊/河北-2025-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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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本级迁址至科创园项目(装修改造部分)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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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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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迁址至科创园项目(装修改造部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建信恒(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高芹路乙**号
被投诉人: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号 被投诉人:三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三河市西环路东侧正新商务大厦 相关供应商:北京顺达瑞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号*****
四、基本情况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迁址至科创园项目(装修改造部分),****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中建信恒(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恒)向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睿创)提出质疑;****年*月**日三河睿创对质疑进行答复;****年*月**日中建信恒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通知中建信恒补正投诉书;****年*月**日中建信恒经补正后重新递交投诉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审查后,我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投诉,并于当日通知该项目暂停采购程序。 *、关于投诉事项*调查情况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价格分占**%,以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二次磋商报价)×**×***%公式计算价格分;商务技术分占**%,涵盖“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经理、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使用计划”*项评分标准,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项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本机关通过评委*和评委*技术部分对中建信恒、北京顺达瑞祥评分表核查及另组织专家论证,评委*和评委*技术部分各单项评分均在磋商文件评分标准范围内,技术部分汇总得分无异常,故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评委*和评委*技术部分评分存在畸高畸低问题。
*、关于投诉事项*调查情况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报价得分只是综合评分标准的一部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按投标供应商综合评审总得分推荐成交供应商,且北京顺达瑞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限价范围内,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涉嫌操纵招投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关于投诉事项*调查情况
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环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该项资格条件,并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北京顺达瑞祥无不良记录;对于投诉人提出的“中标供应商北京顺达瑞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异常”问题,三河市行政审批局迁址至科创园项目(装修改造部分)属河北省区域范围内采购项目,该项目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关于资质异常而限制投标的情形,经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北京顺达瑞祥未显示资质异常情况,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第三条“核查结果应用”有关规定,资质异常也非强制性投标限制情形,故对于投诉人提供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官方网站资质异常截图”证据,不能证明其在河北省区域内没有政府采购投标的资格。
上述事实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书、投诉书、官方网站截图等证据证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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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三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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