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湖北-2025-04-11 00:00:00
大冶市还地桥中心卫生院大冶市还地桥中心卫生院部分辅助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中心卫生院部分辅助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合同依据上年度履约情况由采购人确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大冶市还地桥中心卫生院
地址:大冶市还地桥镇港南路**号
联系人姓名:陈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号塔子湖组团*地块**栋办公*单元**楼
项目联系人:吕文倩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