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河南-2025-04-10 00:00:00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激光光纤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激光光纤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激光光纤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产品名称:激光光纤
*.*功能及用途:该产品在医疗机构中与激光设备配合使用,用于传输激光能量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光纤***************激光设备配合使用,将医用激光设备的激光传输到患者病变部位,经过适当的高压蒸汽灭菌后可重复使用;科医人光纤与**********激光设备配合使用,用于传输激光能量。具有较高的抗拉张度和耐磨损性,且光波损失较小,传输更快,传输效率高,能够满足医院现有设备相匹配使用,河南观鸿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次产品采购的独家代理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相关规定,所以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河南观鸿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华北石油局有限公司新乡基地西区*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杨萍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主任医师 |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谢秋娟 |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
主任医师 |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刘鸿雁 |
河南中医药大学三附院 |
主任医师 |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卫辉市健康路**号
联系人:张晨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号
联系人:徐蕊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