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4-10 00:00:00
印象南塘景区共享水枪联合经营合作对外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吴翔鸥
来源:吴翔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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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对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桥和白鹿洲公园连接中心湖桥面(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场地临时经营服务实施对外公开招聘合作单位。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南塘文化旅游区(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及白鹿洲公园连接中心湖桥面的两处场地由温州市名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公司”)提供场地,合作单位提供水枪设备及安装费用。
二、合作形式
*、共享水枪合作单位需自行提供联合经营的设备和其它资料,并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运营。名城公司仅提供场地并负责该设备的运行必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网络等)。
三、合作方报名条件
*、合作单位需带运营合作方案,合作项目需符合印象南塘景区功能匹配度。
*、自行提供运营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设备明细:合作设备清单(附件一设备信息清单)。(合作设备以实际的安装落地为准)
*、项目运行定价:项目定价参照设备布置的其他景区运行价格,如有异议可双方沟通解决。
*、设备运行:设备运送至名城公司处并经运营方确认调试完毕可正常使用后,经名城公司测试无误后可视为符合运行条件,可投入运行。
四、分成比例
*、双方按项目营业额收入进行分成,具体分成比例以实际营业额收入为准(扣除第三方平台手续费)进行分配。名城公司享有实际营业额收入的**%、合作单位享有实际营业额收入的**%。
*、项目运行取得的所有营业额收入需由温州市名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代收存入(指定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城东支行*******************),每月对上月收入进行结算,名城公司先从项目营业额收入中扣除支付手续费,剩余收入款按照上述第 * 条进行比例分成,名城公司扣除分成后剩余代收款项应返还合作单位。对于名城公司收取的分成收入,名城公司向合作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如扣除支付手续费(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提现提款费用)后按实际营业额收入比例进行分成。
*、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由合作单位承担。
五、合作期限:最长为*年
六、报名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自然人;报名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不良负债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或自然人)信用报告为准),如信用报告中出现两个月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
七、合作方选定方式:
*、名城公司内部成立*名以上的评选小组,对多名报名意向方提供的运营合作方案进行评选。
*、 最终选定一名意向合作单位进行合作。
八、报名材料:*.参与报名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原件、复印件。*.信用报告。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报名地址:温州市南塘*组团**幢商办楼三楼***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十一、竞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点整 地点:温州市南塘*组团**幢商办楼三楼***会议室。
温州市名城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共享水枪设定位置如下:
*.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数学名人馆桥面上
*.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文化村演绎亭旁边
*.印象南塘景区白鹿洲公园连接中心湖桥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