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X106县道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09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安庆市-市辖区-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X106县道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安徽-2025-04-09 00:00:00

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县道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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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县道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安庆市安汇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赵军

电话:************

最高限价

*******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联系方式:吴限、************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评标法

开标时间

*******时**分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路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省安庆市宜城路***号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李曙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刘文校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全椒县乡村振兴***项目*马厂镇、石沛镇、西王镇****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明光市桥镇至余庄子公路工程被评为****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明光市跃龙湖旅游公路建设工程被评为****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企业业绩

*. ****/****铜城至冶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

*.****合相路塘林至双枣改建工程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徐州市交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徐州市泉山区苏山街道苏山商贸综合楼 ***号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郭兆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赵文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洪泽区****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荣获*********年度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望江至安庆改建工程荣获****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

*.白马湖大道工程********Ⅱ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号

投标价(元)

*******.**元

项目负责人

周有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唐鑫鹏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年无为市严桥镇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一乡道提升及建制村通双车道(包孝路、桥头路)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呈歙路歙县段改建工程被评为****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肥东县****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庞合路改造工程被评为****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企业业绩

*.肥东县****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庞合路改造工程*标段

*.歙县跳石至呈坎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公示时间

******日至*********时**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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