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零星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零星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沈阳-2025-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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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零星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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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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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零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零星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一、招标范围: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零星配送服务,详见下方表格。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达到甲方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多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服务地点:包括以下地点: 南宁幼儿园(总园)和平区民族南街***号 实验分园 和平区南八马路***号 万科城分园 和平区长白西路****号 远洋分园 和平区和泰街****号 长白新城分园 和平区长白一街****号 金沙湾分园 和平区长白街******号 鹿特丹分园 和平区长白南路***号 中海分园 和平区秀岛路***号 玫瑰湾分园 和平区长白三街**号 中航城分园 和平区长白五街***号 翡翠分园 和平区悦融路**号 方大分园 和平区悦融路****号甲 ★四、项目中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定为准,原则上以市场价格为准。 ★五、服务期内的采购明细表如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达到甲方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多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如遇**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合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合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瑜、赵爽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