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中心】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乡村振兴项目(EPC)(TSZX-202504SZ-013001001)招标公告
2025-04-10
湖北/咸宁
招标采购
【通山县中心】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乡村振兴项目(EPC)(TSZX-202504SZ-013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咸宁-2025-04-10 00: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咸宁-2025-04-10 00:00:00
【通山县中心】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乡村振兴项目(***)(***********************)招标公告[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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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乡村振兴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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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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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乡村振兴项目(***)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沙铺镇源头村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庄风貌改造提升,新建民宿、停车场、旅游道路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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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 投资备案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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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质量目标:合格(投标人须承诺,格式自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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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牵头单位应由联合体中投资人主体单位承担,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⑤联合体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拟派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交 **** 年 *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本次招标,招标人不进行设计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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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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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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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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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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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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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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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