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无法及时解密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 *** ****进行咨询。 *、备份文件(存储介质为*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参加磋商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