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35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第2次招标)(A4200002714001002001002)第1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2025-04-13
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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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35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第2次招标)(A4200002714001002001002)第1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宜昌/湖北-2025-04-13 00:00:00

**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第*次招标)(***********************)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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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第*次招标)(***********************)第*次答疑 ********** **:**:**.* ************************************ *********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磷烷及混合气项目土建工程*次招标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大写:肆仟零柒拾贰万柒仟零肆拾陆元柒角捌分)。投标人请在“控制价文件领取” 环节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条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项目机构技术负责人职称技术负责人职称(*.*)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 * 分 ,需上传建筑类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得一分,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可查询。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日随本澄清公告一并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号

联系人:王小鹏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兰台横路***号天臣科技港*栋

人:黄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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