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2025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2025-04-09
安徽/滁州
招标采购
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2025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滁州/安徽-2025-04-09 00:00:00
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
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

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出售单位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滁州市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出售大众汽车,车牌**********,车牌号:皖******,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年*月),公里数约为******公里,评估价****.**元;标的物保险已到期。具体以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滁州市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交付的实物为准。现场联系人:杨勇***********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凡参加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项目有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标的物竞价,否则无效。

*、标的物以现状实物移交,此次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新旧程度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有资产处置的货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其他特殊说明:竞价人在竞价时须充分考虑各风险因素。本次出售的资产建议潜在竞价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对现状标的物的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款。

三、出售价格及加价幅度:

评估价为:****.**元;起始价为:****.**元,保证金为****.**元,加价幅度:***.**元或整倍数,出售价格=竞得人的成交价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保证金须在****年*月**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年度车辆竞价项目(二次)”(可简写)保证金。

*)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元,由竞得人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或出售单位联系。

七、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分钟时,*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领取竞价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日内签订《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此次出售的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相对较久,车内装饰较陈旧,保养及维护状况一般。车辆由于闲置时间较长,有电瓶亏电、仪表盘线路故障等情况,具体情况及新旧程度由竞价人勘察现场,出售车辆以现场实车车况为准。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车辆过户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滁州本地办理过户),如存在违章未处理,年检、停车费等费用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价成交后,现状交付,其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车辆过户完毕后转让方向竞得人移交车辆(车牌号不随车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了解并办理,如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注意:请购买人自行了解咨询相关二手车政策,车辆环保及落户政策请自行咨询当地环保部门、车管所。竞得标的物所有违章罚款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将车辆清运完并负责所有安全问题及责任,出售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主动与出售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全额缴纳竞价款,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售方有权对外重新竞价。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出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竞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清理完成。

*、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诗瑶

电话:***********

联系地址:滁州市花园东路***号

出售单位:滁州市国有林发展中心(滁州市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勇

电话:***********

联系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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