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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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千岭乡专职消防队车辆及装备材料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千岭乡专职消防队车辆及装备材料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黄山火焰勇士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前园北路**号黄山茶城**幢*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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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水罐消防车(*吨) 品牌:禹都 规格型号: *************/* 数量:*辆 单价:******.** |
名称:机动消防泵 品牌:翔达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单价:****.**元 |
名称:液压破拆工具组 品牌:浩铭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兵、王永忠、朱桂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谈判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
地址:宿松县千岭乡向阳街
联系方式:赵先生***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讯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将军山路(安丰商城)**栋*号
联系方式:项先生***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 ****
十、附件
*.谈判文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