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摘钩智能机器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08
上海
中标结果
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摘钩智能机器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海-2025-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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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摘钩智能机器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上海-2025-04-08 00:00:00
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摘钩智能机器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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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摘钩智能机器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摘钩智能机器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四川国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奇辉机器人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质量(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证书、二级、**********、****年**月**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川)**安许证字[****]******、****年**月**日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贰级、**********、****年**月**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辽)**安许证字[****]******、****年**月**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徐辉;一级建造师: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川建安*(****)*******。 | 顾可。二级建造师: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辽建安*(****)*******。 |
业绩 | 铁路调车摘钩作业机器人技术研究及应用、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翻车机自动摘复钩机器人项目、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翻车机智能摘钩改造项目、北京国富上京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大唐山西太原第二热电厂火车车厢自动摘钩系统研究应用项目、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