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号)文件规定,现将就业困难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