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二批铁路设备(八轴电力机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03
四川/资阳
中标结果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二批铁路设备(八轴电力机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阳/四川-2025-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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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年第二批铁路设备(八轴电力机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劼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资阳/四川-2025-04-03 00:00:00
国家能源集团****年第二批铁路设备(八轴电力机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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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年第二批铁路设备(八轴电力机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年第二批铁路设备(八轴电力机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资阳中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交流传动八轴******货运电力机车采购项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型交流传动电力机车项目、山西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型八轴交流电力机车项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年**月**日 *、****年八轴交流电力机车采购项目、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机辆分公司、****年**月**日 *、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型交流传动电力机车项目、山西孝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交流传动八轴******货运电力、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交流传动八轴******货运电力机车采购项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交流传动八轴******货运电力机车采购项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交流传动八轴******货运电力机车采购项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劼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