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04-07 00:00:00
蒙阴县盛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辆城乡、城区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
围观数: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万元/年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资产性质: 国资 |
挂牌起止日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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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蒙阴县盛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辆城乡、城区公交车车体广告经营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新城西路***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标的**辆城乡、城区(城乡 **辆、城区**辆)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年,租期内租赁价格不变。 *.本标的交付承租方发布广告的车辆数量为**辆,其中包含:城乡公交车**辆、城区公交车**辆。由于以下(不限于)公交车运营特性而导致实际上路运营公交车辆台数不足,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行管部门要求线路合并或拆分、城市发展规划导致线路的延伸(减)、公交运营需要导致线路调整; (*)公交车辆报废及更新导致可发布广告车辆调整;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导致公交车辆临时停运或停库; (*)公交驾驶员不足及季节变化导致车辆停用; (*)其他非因出租方故意造成的实际上路运营公交车辆不足的情形。 除因上述原因导致车辆停运、运营车辆不足的,待合同结束后由出租方退还停运期间租金(日租金=成交价/***计算)或酌情延长租期。 本次挂牌出租行为由蒙阴县盛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蒙阴县盛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本项目**辆公交车均已抵押,抵押期限为*年;其中宇通牌**辆****年**月**日至****年**月**日,中通牌**辆****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挂牌出租行为已经债权权利人同意,承租方应知悉并自行承担因车辆抵押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终止《资产租赁合同》,价款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车体广告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纳入交易范围的为全部出租标的车辆的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及玻璃位置以下,出租方已充分考虑以上(不限于)公交车运营特性进行核减后实际上路运营车辆台数。因此承租方也不得以任何原因向出租方索要任何经营损失或转让费。合同期内出租方标的车辆可能存在维修、保养、检修等情况,承租方应知悉。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大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大洋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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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交纳**万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该租赁押金可用作违约金和充抵赔偿金,合同期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赔偿等行为导致使用租赁押金抵偿,不足部分承租方须在**日内补齐。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广告位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押金并解除资产租赁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安装广告时应确保安全、牢固,不得损坏车体及其他车辆设施,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发布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现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法律、法规;遵守城市、城乡公交管理和出租方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广告规划设置合理,内容健康、真实、合法,符合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设施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相应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登记、审核、广告档案,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监督管理,否则,意向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绝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所发广告的内容样式及图案版面,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安定团结的广告,以及有损出租方社会良好形象的,出租方有权拒绝发布。如承租方所发布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出现违法侵权事件或引起其它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所发布广告须符合出租方对车体统一规划和要求,须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位置制作发布公益性广告。因发布公益性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经双方核准确认后由承租方代为承担,合同结束后由出租方退还发布公益性广告期间租金(根据日租金=成交价/***计算)或酌情延长租期。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只能在公交车车身外两侧及后侧玻璃及玻璃位置以下张贴广告画面,车身广告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不得遮盖车辆自编号及行业授予的荣誉标识等内容,不得遮盖或遮盖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车辆安全设施,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且与城市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如所张贴广告影响出租方车体的整体效果及形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纠正清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向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广告发布许可、广告审批等相关手续,自行制作、张贴车体广告画面并承担以上所有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未向主管部门申报通过,私自制作张贴广告,导致出租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带来的所有赔偿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政策法规变化对出租方车体规划有统一要求或禁止发布车体广告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价款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车体广告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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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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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