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4-0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穗埔财函〔****〕***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石化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美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法定代表人:齐梅娟
被投诉人*:广州石化中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号大院
被投诉人*:广东晟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号自编四栋五楼自编***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天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南浦春段**号(厂房*)***
当事人:无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广州天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的结果公告。
投诉人就“事项一所投产品双门远红外线不锈钢餐具消毒柜活动车型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事项二中标人的投标总价不明确,中标结果也无效”的问题,投诉人于****年 **月**日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作出书面答复质疑。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当事人、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及组织专家论证的程序,总计**个工作日,该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号*栋*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