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疆-2025-04-07 00:00:00
[新疆产权交易所]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属及分、子公司一批废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二次挂牌)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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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属及分、子公司一批废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年*月*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柠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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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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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决策文件 | 《天富能源****年第七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富能源纪〔****〕**号);《天富能源****年第十四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天富能源纪〔****〕**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重大事 |
一、本次处置的废旧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等资产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包含公司本部、调度中心、客服中心、供电分公司、供热分公司、红山嘴电厂),子公司包含(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报废设备,包括废旧板式换热器、废旧锅炉(内无危险废物)等机器设备及废旧电脑、废旧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报废空调内不包含线缆,多数已拆除待处置。 二、本次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的资产为本部及分公司的废旧实物资产,具体包括①本部为***项已损坏无修复价值的电子类、仪器类及家具类实物资产,甚至无法拼凑为整体;②调度中心为**项已损坏的电子设备,部分无法拼凑为整体;③客服中心为***项失去使用功能、无法维修及淘汰的电子类、仪器类及家具类实物资产,甚至无法拼凑为整体;④供电分公司为**项无维修价值的电子设备、停用线路(多数为改造)及其他设备(部分更换拆除);⑤供热分公司为***项淘汰报废的板式换热器、水泵及各式离心泵等,供电分公司未注明长度的线路无实际输电线路,因线路改造形成;⑥红山嘴电厂为***项报废的锅炉、焊机、电葫芦等其他设备及电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电子类设备等,均为闲置待报废状态。 三、本次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的资产共计***项***台/个,具体包括锅炉、变压器、铲车等专用设备类报废资产,包括电脑、打印机、交换机等电子类报废设备,以及办公桌椅、操作台等办公类设备资产,均报废闲置,不能使用。 四、本次玛纳斯天富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处置的资产共计**项***台/个,具体包括锅炉、水泵等专用设备类报废资产,包括电脑、打印机、相机等电子类报废设备,以及办公桌、沙发等办公类设备资产,均报废闲置,不能使用。 五、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处置资产包含*辆报废车辆,车辆已无法通过审验,未销户。意向方须为具有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资质的法人或机构。 六、本次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的资产共计**项,均为闲置老旧、失去维修价值的电脑等废旧电子设备等。 七、本次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处置的资产共计*项**台/个,均为损坏报废的大门、稳压电源、打印机、彩电、空调及保险柜等设备。 八、本次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检修分公司处置的处置的报废实物资产,具体包括①天富伟业**项报废资产,多为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电子设备,另有报废商砼拖泵、铲车及塔吊等;②检修分公司**项***台/套损坏报废的实物资产,具体包括地牛、高低床、仪器及电脑、洗衣机等电子设备。 九、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年限较长,未能提供原合同、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转让方已出具权属声明,声明处置资产权属归其所有。 十、本次处置的本部及其分公司的废旧实物资产数量大、种类杂,对显而易见损坏即无价值的电子设备、办公设施、检测仪器等,现场核查未做逐一清点,且因为部分整机被拆用无法完整对应等,也无法实现逐一核查。 十一、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再称重,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十二、本次处置资产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十三、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充分了解废旧资产情况后再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转让方配合踏勘及受理《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时间为首次公告期的第***个工作日。踏勘地点和联系人如下表: *.公司本部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号天富大厦 王丽琼 *********** *.调度中心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号天富大厦 佟璐 *********** *.客服中心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号天富大厦 张婷 *********** *.供电分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西三路供电公司院内 欧阳斌 *********** *.供热分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南区供热站 闫涛 *********** *.红山嘴电厂 新疆石河子红山小镇 黄波 *********** *.农电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号天富大厦 欧阳斌 *********** *.泽众水务 新疆石河子市北区水厂 闫涛 *********** *.天富伟业 新疆石河子市东幸福路原东热电院内 武峰 *********** **.天富伟业检修分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西三路原热电厂院内 赵克峰 *********** **.玛一级 新疆石河子红山小镇 黄波 *********** **.肯斯瓦特 新疆石河子肯斯瓦特水库 黄波 *********** 十四、受让方须到现场自行拆运,所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在拆除和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将清运拆除、拉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拆除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存现场整洁。 十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六、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废旧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十七、项目采取的竞价方式为线下拍卖,组织拍卖机构为新疆华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市西一路**小区***号(绿珠宾馆内)。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各类因素,因自身原因无法参与现场拍卖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表任,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
特别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具有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资质的回收公司;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六、本项目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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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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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线下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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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金晶 |
咨询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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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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