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07
河南/濮阳
招标采购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濮阳-2025-04-07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濮阳-2025-04-07 00:00:00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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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清采公开******* | |||||||||||||||
*、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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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服务内容:作业飞防服务:*****亩; 杀菌剂:**%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亩; 杀虫剂:**%噻虫·高氯氟悬浮剂,****/亩; 叶面肥:磷酸二氢钾,≥**%闪溶型,***/亩;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氨基酸≥****/*;**+*≥***/*,****/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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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保留查询信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 |||||||||||||||
联系人:关明恩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号楼*层*** | |||||||||||||||
联系人:何少振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何少振 | |||||||||||||||
联系方式:*********** |